
日期:2015-08-24 来源:浙水股份报 作者:李锦淼
8月21日,公司召开项目责任主体经济行为规范管理专题会议,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及机关生产、经营、合同管理等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在建项目经理、经济责任风险承包人以及相关财务人员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集团公司董事长蒋文龙同志主持。会议邀请到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合伙人谢贤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张文亮律师作指导发言。
会议分析了企业的经营、财务、合同管理的现状,并指出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运行日益规范,各级领导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持续增强,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环境中为了求得进一步的发展,必须不断规范自身经济行为,以更加严谨的姿态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
会上,谢贤庆对企业规范经济行为应采取的操作原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张文亮就企业生产经营中税务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作了具体阐释。公司副总经理汪红君就企业安全生产费的专款专用作了细致介绍,总经济师陈跃进结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问题分享了重要经验,总会计师邹吉棠就企业如何规范经济行为作了重点说明并提出具体要求。
蒋文龙董事长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蒋董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不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规范经济行为的管理,才能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他强调,企业的项目责任主体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监管制度,才能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双赢。他要求,企业专职人员要提高把握原则的能力,不断增强业务操作水平,以更加规范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当中,他号召集团公司下属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为实现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集团公司出台文件以指导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并相继印发《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资金结算和支付管理办法》、《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以促进各项目责任主体明确规范经济管理行为的依据。